臨淄注冊公司淺談新注冊公司是否需要驗資報告?
日期:2023-06-26 16:38:57 打印 瀏覽次數:604
臨淄注冊公司淺談新注冊公司是否需要驗資報告?
新《公司法》施行后,公司設立發生了新的變化。主要變更為取消注冊資本要求、改變股東出資形式、認購股東出資。新設立的公司是否需要出具驗資報告?
新成立的公司需要驗資報告嗎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規定,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發行股票后,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,并出具證明。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驗資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第八十九條股票發行后,必須由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資,并出具證明。發起人應當自繳款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。創始大會由發起人和認購人組成。
發行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期限而未足額募集的,或者在已發行股份繳款后三十日內未召開成立大會的,認購人可以要求發起人退還已繳股款以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。推薦閱讀相關文章:臨淄注冊公司談公司注冊資本能不能提取?
新《公司法》施行后,公司設立發生了新的變化。主要變更為取消注冊資本要求、改變股東出資形式、認購股東出資。新設立的公司是否需要出具驗資報告?
新成立的公司需要驗資報告嗎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規定,設立股份有限公司,發行股票后,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,并出具證明。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驗資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
第八十九條股票發行后,必須由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資,并出具證明。發起人應當自繳款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。創始大會由發起人和認購人組成。
發行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期限而未足額募集的,或者在已發行股份繳款后三十日內未召開成立大會的,認購人可以要求發起人退還已繳股款以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。推薦閱讀相關文章:臨淄注冊公司談公司注冊資本能不能提取?